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已发布(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3/1020/c431028-40100143.html),现启动学校申报工作,详细申报要求及填报材料见网站,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及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1.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3年10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
2.最终成果为专题数据库(语料库)的,要坚持公益共享原则,结项验收时须实现线上开放使用功能。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4.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论文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成果和项目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
5.部分选题中有分专题、分领域、分时期的,如考古学中的若干选题,申请人可根据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题目,但招标选题序号一定要按原序号填写准确。
6.投标书主体论证部分要求不得超过5万字,投标人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介绍来代替文字表述。
7.在研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前(11月20日)在系统上提交结项材料的各类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重大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审核通过报送全国办为准;年度和后期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推送鉴定结果为准)。刚获立领军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
本次招标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于11月5日至11月20日开放,学校申报截止至11月15日,逾期将无法申报。
各单位请于11月16日前向科技处报送《重大项目投标书》纸件1份。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32-64560127
科技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