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函[2022]5号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根据《成果奖实施办法》和通知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资格与材料审核,我校共计1名教师申报,现对申报成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3年1月28日-2月8日。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15944250158。
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宋老师,1510432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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