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关于公布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名单的通知》(吉中医药发〔2022】81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重点研究室规范化建设,督促其出思路、出方法、出成果、出人才,解决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决定开展年度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2年通过评审确定的101个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
二、评估内容
包括重点研究室的研究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成果取得情况、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机制建设和运行保障情况等
三、材料报送
各重点实验室填报《评估信息简表》(附件1)和《评估总结报告》(附件2),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拟转化科技成果统计表(附件3)。
将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于7月2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809室,同时将word材料发送至邮箱183350657@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文赫
电话:5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