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学校2024 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 2021、2022、2023 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经省教育厅同意的其他年度思政专项课题。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并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中“一般项目及优秀青年项目”验收指标要求(附件1)。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此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于 12 月 6 日—11 日集中开展,采取现场答辩会的方式进行,包括项目专家组审阅材料、负责人现场汇报(使用 PPT)、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现场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鼓励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免答辩。
2.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成果验收报告》《项目合同书》和《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论文成果需提供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著作成果需提供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并报科技处审核。
3.结项采取线下申报方式,于 12 月3日前,盖章扫描的 PDF 版本(文件以姓名命名)以及项目负责人的报送材料(包含答辩 PPT,PPT 以参加答辩人姓名加项目名称命名,例如:姓名-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18842017@qq.com,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1)《成果验收报告书》(附件2)盖章版(其中①“团队成员”需和立项合同书、成果验收报告书成果主要完成者名单保持一致;②《经费决算表》经费决算数据需和财务保持一致,并由项目负责人OA申请财务用章,到财务盖章;③《学校审核意见》填写完整后到科技处盖章)。
(2)《项目合同书》盖章版
(3)《重大事项变更表》盖章版(如有需要)
(4)项目产出成果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4.各学院于12月3日前将《(××单位)2024 年申请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8842017@qq.com。
5.科技处将对本校申请的结题验收项目进行初审,严格把关,确保上报项目符合结题验收基本条件,不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三、高校思政专项课题未结题情况统计工作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开展高校思政专项课题未结题情况统计工作,请各学院对本单位2024(含)及以前年度立项未结项的高校思政专项项目进行统计。各学院于12月3日前将《(××单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未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8842017@qq.co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32-64560127
联系邮箱:18842017@qq.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