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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25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附件4)要求,由省教育厅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指导,科技产业服务中心开展2025年度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启动学校结题验收工作,将有关要求及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本次受理的结题项目为2024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除2024年度项目外,以往年度项目需经省教育厅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同意延期后方可申报。结题项目类型主要包括:科学技术项目、社会科学项目、产业化培育项目、就业专项、语言文字专项等。

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1.1)要求。自2024年6月起,已立项省教育厅项目原则上均按照此验收参考指标执行。2025年两批次验收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校集中申请使用原验收参考指标(附件1.2)。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鼓励一般项目及优秀青年项目优先选择“免答辩”。符合“免答辩”标准项目,通过学校初审、省级复核后即可结题;如省级复核存在异议,有一次补充材料的机会,如仍未达到“免答辩”要求,则需根据复核意见参加答辩或不通过验收。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整改完成后可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2.参加答辩的项目采取“线上评审”方式进行,答辩由项目负责人答辩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组成。答辩依托“腾讯会议”软件,采取专家现场集中、项目负责人远程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清理及延期工作

1.2022年度(含)以前立项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须在2026年(含)之前按照有关要求申请结项,并由学校提出统一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结项的,逾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结项申请,项目视为撤项处理。

2.2023年度(含)之前立项的如不能如期结题,请填写《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5),纸件一式三份于11月12日前交科技处。

四、结题申报工作要求

1.结项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网址:https://jlky.yuntu.cn/,于11月12日前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1)《成果验收报告书》(附件2)word版、pdf盖章版(其中①“团队成员”需和立项合同书、成果验收报告书、成果主要完成者名单保持一致;②《经费决算表》经费决算数据需和财务保持一致(注意上拨经费使用率需超80%),并由项目负责人自行OA申请财务用章,到财务盖章;③《学校审核意见》填写完整到科技处盖章)。

2)《项目合同书》pdf盖章版

3)《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pdf盖章版(如有需要,多份变更表需合成一个pdf)

4)项目产出成果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各学院于11月5日前将《(××学院)2025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8842017@qq.com,其中附件3表中“团队成员”需和立项合同书、成果验收报告书、成果主要完成者名单保持一致。

3.科技处将对本校申请的结题验收项目进行初审,严格把关,确保上报项目符合结题验收基本条件,不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32-64560127

联系邮箱:18842017@qq.com


附件:2025 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相关材料





               科技处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