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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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年度吉林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2027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开展学校2027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科学技术/社会科学项目: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一般”四个类别科学技术项目,“一般项目”含自筹项目)由学校初评,实施限额推荐。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其他项目(除产业化培育项目外)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专科生进课题组。

2.专项项目: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服务中小企业“揭榜挂帅”及产业化培育项目、思政专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暨后期资助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申报工作根据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开展(请留意通知

二、选题方向

为全面落实有组织科研工作要求,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整体以《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根本遵循与重要指引。本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设置二十个专题,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设置十五个专题。项目选题实行分类差异化管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紧扣对应专题设定的研究方向开展定向研究,紧密对接全省发展战略需求,聚焦关键领域攻坚突破;一般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在贴合对应专题导向的基础上,可立足学术前沿开展原创性自由探索,兼顾战略需求导向与基础学术创新双向发展。各高校须深入研究纲要内容,立足自身学科特色、科研积淀与人才队伍优势,指导项目选题,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

(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专题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围绕数学、物理、化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地学、生物等基础研究领域开展探索性研究。瞄准重大原创性基础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科学问题,在数学、物理、生命科学、空间科学、深海科学、纳米科学等基础前沿领域和农业、能源、材料、信息、生物、医药、制造与工程等应用基础领域开展基础研究。

专题二:围绕吉林省汽车产业新能源化、智能化、网联化、轻量化转型开展研究。

专题三:围绕农产品加工产业开展研究,助力万亿级食品农产品产业集群建设。

专题四:围绕石化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五:围绕开发冶金高品质产品、开发绿色建材和功能等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六:围绕传统装备、传统医药、轻工纺织等其他传统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七:围绕电源绿色转型升级、“绿氢+”产业、氢能与新型储能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八:围绕轨道交通、卫星制造、智能制造及精密仪器等新装备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九:围绕碳纤维、化工新材料等新材料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十:围绕生物制药、高端医疗器械等新医药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十一:围绕光电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领域、高端光电仪器领域、新型光电材料领域、智能传感器领域等新一代光电信息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十二:围绕低空制造新产品、低空消费新场景等低空经济开展研究。

专题十三:围绕人工智能产业开展研究,围绕推进人工智能在生物育种、疾病诊断等领域场景应用,构建科学大模型,加强人工智能与生物制造、新材料领域协同创新开展研究。围绕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开展研究。

专题十四:围绕空天信息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十五:围绕生物制造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十六:围绕原子级制造开展研究。

专题十七:围绕生产性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开展研究。

专题十八:围绕冰雪装备开展研究。

专题十九: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围绕推进和实现碳达峰、推进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开展研究。

专题二十:瞄准国家和我省发展需求,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以重大交叉科学问题为导向,以探索新的科学研究范式和支持交叉研究的新机制的交叉科学领域研究。

(二)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专题一: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学理化阐释及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领域重要论述的理论建构和学理阐释,包括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等方面开展研究。坚持“两个结合”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研究。

专题二:围绕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注重“三个务必”研究,开展新时代“三件大事”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及其里程碑的重大意义研究。

专题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注重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总结探索,开展新时代新征程的战略环境研究。

专题四: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展重大原则、战略安排研究,论证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围绕教育、科技、人才全面发展战略,开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研究。

专题五:围绕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建构与实践路径研究。围绕边疆治理的历史、理论与当代实践研究。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前沿问题研究。

专题六:围绕构建体现吉林特色的“2266”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研究。围绕夯实传统产业根基、打造新型产业增长极、抢占未来产业新赛道等方面开展研究。

专题七:围绕吉林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国家大学科技园优化重塑等政策举措开展研究。

专题八:围绕扩大内需战略,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开展研究。

专题九: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研究。围绕做强“吉字号”农特产品品牌开展研究。

专题十:围绕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旅游等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域开展研究。围绕长春2027FISU世界学术大会相关主题开展研究

专题十一:围绕推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措施开展研究。

专题十二:围绕建设农业强省、黑土地保护工程、生态强省、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研究,围绕推进依法治省、文化强省,提升文化软实力开展研究。

专题十三:围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历史价值挖掘研究阐释、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展研究,重点围绕高句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边疆史挖掘阐释展示、吉林特色民族文化资源、吉林传统历史文化和近现代红色文化内涵开展研究。围绕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开展研究。

专题十四:注重“三地三摇篮”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深化东北抗联历史研究,讲好东北抗联历史故事。

专题十五:围绕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设教育强国,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开展相关研究。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学校思政课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围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以及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方面,开展理论和应用研究。

三、申报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符合《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学风严谨,作风正派,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所有申报类别(含所有专项)中限报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申报人须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

2.项目申报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填写《吉林医药学院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5)于6月26日发送至邮箱18842017@qq.com,吉林医药学院伦理委员会审查;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填写《(临床试验项目)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伦理审查申请模版》附件4)于6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jyfyllwyh@163.com联系人高健,电话15044687797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学校统一将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3.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教育部、省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高校智库、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四、申报组织要求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中期管理和结项管理。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jlky.yuntu.cn/user/login),按《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使用说明-教师版》(附件1)进行填报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项目申请人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日

2.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学校科技类和社科类“一般项目”(含自筹项目)共限项30项,如申报超项,科技处将组织评审,确定拟申报人员。学校拟推荐项目名单将在学校科技处网站对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并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申报人员,在712完成系统审核。

3.拟申报人员请填写《(××单位)2027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由各单位汇总后,于6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18842017@qq.co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3264560127

联系邮箱:18842017@qq.com


附件:1.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系统使用说明-教师版

2.(××单位)2027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3.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分类)

4.(临床试验项目)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伦理审查申请模版

          5.吉林医药学院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申请表          

6.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科技处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