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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吉林医药学院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部署,以高质量科研创新平台支撑高校创新体系建设,更好服务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工作方案》(吉教科[2023]10号)要求,为开展学校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工作。

1.优化重组对象

主要包括省教育厅批准建设的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吉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高校重大需求协同创新中心、吉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具体要求及名单见附件1。

2. 优化方式

开展原有省教育厅各类科研平台考核验收,验收结论“通过”的持续加强建设,并根据发展及布局需求进行科学调整、优化重组;验收结论“不通过”的将列入限期整改名单,平台整改期为2年,期满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现场检查整改结果。

开展省教育厅同一类别、相同研发领域科研创新平台联合建设、协同攻关,有效整合创新平台资源。

开展各类科研创新平台增补遴选工作,突出特色方向、完善领域布局、健全体系框架。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工作方案,确定撤销、重组、验收及增补实验室名单。填写附表:2.吉林医药学院高校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安排汇总表;附表3:高校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调整汇总表。

请各单位于6月21日下班前,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183350657@qq.com. 纸质版盖章送至科技处809室。

联系人:朱文赫

联系电话:50167.

附件1.吉林医药学院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工作的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