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部署,以高质量科研创新平台支撑高校创新体系建设,更好服务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工作方案》(吉教科[2023]10号)要求,为开展学校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工作。
1.优化重组对象
主要包括省教育厅批准建设的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吉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高校重大需求协同创新中心、吉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具体要求及名单见附件1。
2. 优化方式
开展原有省教育厅各类科研平台考核验收,验收结论“通过”的持续加强建设,并根据发展及布局需求进行科学调整、优化重组;验收结论“不通过”的将列入限期整改名单,平台整改期为2年,期满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现场检查整改结果。
开展省教育厅同一类别、相同研发领域科研创新平台联合建设、协同攻关,有效整合创新平台资源。
开展各类科研创新平台增补遴选工作,突出特色方向、完善领域布局、健全体系框架。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工作方案,确定撤销、重组、验收及增补实验室名单。填写附表:2.吉林医药学院高校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安排汇总表;附表3:高校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调整汇总表。
请各单位于6月21日下班前,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183350657@qq.com. 纸质版盖章送至科技处809室。
联系人:朱文赫
联系电话:50167.
附件1.吉林医药学院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工作的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