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关于公布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名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重点研究室规范化建设,督促其出思路、出方法、出成果、出人才,解决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决定开展年度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评估范围
2022年通过评审确定的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
二、 评估内容
包括重点研究室的研究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成果取得情况、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机制建设和运行保障情况等。
三、 材料报送
各重点实验室填报《评估信息简表》(附件1)和《评估总结报告》(附件2),将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于7月2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809室,同时将word材料发送至邮箱183350657@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文赫
电话:50167
附件1.评估信息简表.doc
附件2.评估总结报告.doc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评审指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