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厅高校思政处将于近期组织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21年度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经厅高校思政处同意的其它年度思政专项课题,并已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且达到了结题验收标准(见附件 1)。项目负责人未按合同规定的完成日期申请验收,项目承担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厅高校思政处申请延期验收。
二、工作安排
1.此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高校思政处、科研产业处共同指导,委托东北师范大学于2022 年 11 月 8 至18日集中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2.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提交申请结题验收的成果验收报告书、项目合同书、课题经费决算情况、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还可以提供研究成果报告及使用单位证明、著作成果(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复印件,一式五份,逾期不予受理。成果报告书单独装订,不需要胶装,其中的经费决算页由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加盖财务章;其他材料按顺序胶状成册。
纸质版材料于11月3日交科技处809室,电子版料以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55957337@qq.com 。
3.整体验收工作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下发项目验收报告书和结项证书。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给予半年的整改期,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年度的验收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43264560177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docx
附件2-思政专项验收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验收会议主要内容.docx
附件4:成果验收报告书.doc